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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我省人民检察院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我省法院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安刑事技术检验服务收费的通知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收取公证员资格考试报名费的复函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对律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的批复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对律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的批复
辽价费字〔1997〕21号 1997年6月25日

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商请收取律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的函》(辽司〔1997〕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律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为每份卷16元,五份卷合计80元。
  二、收费标准批复后,请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接受年审。